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至美校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
5123五湖四湖四海2023-10-08浏览:4942
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至美校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0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等要求,我公司编制了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至美校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现将验收文件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清湖行政服务办公区3栋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邹镇锋18682202368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1月7日(为30个自然日)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至美校区(原用名:龙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2:深圳市龙华区实验学校至美校区(原用名:龙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水土保持设施自查验收鉴定书。
附件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