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
5123五湖四湖四海2023-07-24浏览:5246
关于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 22490-200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深水保〔2019〕617号)等要求,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现将验收文件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刘加美 13510756025;
公示期限:2023年7月24日至8月18日(为20个工作日)
附件1: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2:渔人码头公共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下载:(公示)